湖北省重庆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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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经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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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

1-5月重庆经济发展稳中有升

发布时间:201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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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环境,重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各项措施,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稳固提升经济增长动力,全市经济总体保持稳中有升的运行态势。      一、工业实现平稳增长,汽车电子增势良好   1-5月全市工业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增长的态势,规上工业完成产值6832.52亿元,同比增长15.0%,比去年同期提高0.1个百分点。   汽车、电子产业增势良好。1-5月全市生产汽车105.38万辆,同比增长26.5%,比1-4月加快0.8个百分点,增幅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锋驭、新蒙迪欧、CS75等中高端新车型产销形势持续向好,单车附加值不断提升。受此支撑,1-5月全市汽车产业实现产值1510亿元,增长26.3%,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1.3个百分点,较1-4月加快了1.4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在笔电、手机等行业的带动下,电子制造业实现产值1330亿元,增幅为22.2%。汽车、电子两大产业对全市规模工业产值增长的贡献率为61.4%,拉动全市规模工业总产值增长9.3个百分点。   传统装备、建材、消费品等行业平稳发展,医药产业增速加快。1-5月我市装备制造、建材、轻纺消费品等行业产值增速分别为10.0%、14.6%和10.9%,增幅均超过10%。分行业看,美的通用制冷设备、赛迪重工等装备类企业产值增幅均超过20%,且本月增速均在40%以上。在投资需求持续拉动、水泥价格略有回升以及市场渠道拓展支撑下,我市东方希望、台泥水泥、海螺水泥等建材企业增长平稳,尤其是汽车玻璃为主要产品的福耀玻璃1-5月产值增幅则达24%。值得一提的是,我市福安药业、北大医药、科瑞制药等一批医药企业陆续获得新的GMP认证后,产能逐步恢复至正常状态,助推1-5月全市医药产业实现产值143亿元,增长12.5%,增速较1-4月加快0.9个百分点。      二、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平稳,增长速度小幅回落   1-5月全市固定资产完成投资4065.22亿元,同比增长18.0%,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主要显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工业投资较快增长。1-5月,工业投资完成1302.98亿元,增长20.7%,比全市投资增速高2.7个百分点。工业投资占全市投资的比重为32.1%,比上年同期提高0.8个百分点。   二是基础设施投资有所回落。1-5月,基础设施投资完成965.94亿元,增长15.4%,增速低于全市投资增速2.6个百分点。基础设施投资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23.8%,比上年同期回落0.5个百分点。   三是房地产开发投资高速增长。1-5月,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1224.35亿元,增长23.9%,增速高于全市投资增速5.9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30.2%,比上年同期提高1.5个百分点。   四是民间投资保持增长态势。1-5月,民间投资完成1998.43亿元,增长23.6%,增速高于全市投资5.6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占全市投资的49.2%,对全市投资的贡献率达到62.2%。      三、消费品市场平稳增长,各类商品销售较好   1-5月全市消费品市场保持了平稳增长的良好态势,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2056.54亿元,同比增长13.1%,增速较一季度提高0.2个百分点,较1-4月提高0.1个百分点。   从商品销售情况看:大类商品销售保持稳定,汽车消费持续高位增长。1-5月全市批发和零售业实现零售额1759.21亿元,同比增长13.2%。在14个大类商品中有11个大类商品零售额保持稳定增长,其中,汽车消费持续高位增长,拉动作用显著。1-5月,全市限上企业汽车类实现零售额364.17亿元,同比增长35.3%,对全市限上零售额增长贡献率高达46.2%,拉动全市限上零售额增长9.0个百分点。   从住宿和餐饮情况来看:大众餐饮实现较快增长,有力支撑全市餐饮业平稳发展。1-5月住宿和餐饮业实现营业收入297.33亿元,同比增长12.4%。其中,德庄、肯德基和小八仙餐饮等大众餐饮保持较快增长,同比分别增长32.3%、20.0%和20.8%,较上年同期分别提高21.3、28.4、5.0个百分点。而高档宾馆酒店餐费收入继续下降,1-5月全市四星以上宾馆餐费收入下降5.0%。      四、开放型经济快速发展,对外贸易高速增长   今年以来重庆以笔电为代表的加工贸易飞速增长,对外贸易发力加速,进出口保持着高位运行。1-5月重庆外贸进出口总值2169.57亿元,同比增长53.5%。其中,出口1353.31亿元,同比增长41.9%,进口816.26亿元,同比增长77.7%。      五、金融存贷稳步增长,财政收支持续增长   5月末,重庆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24380.44亿元,同比增长11.3%,人民币存款余额23604.22亿元,同比增长10.7%;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19171.13亿元,同比增长12.0%,人民币贷款余额18540.66亿元,同比增长13.9%。   从财政收支来看,1-5月全市财政收支保持了持续增长的良好态势。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80.08亿元,同比增长12.9%,其中税收收入541.26亿元,同比增长17.1%,增速高于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2个百分点。共财政预算支出1066.53亿元,同比增长18.9%。      六、交通运输发展平稳,能源消耗稳中略升   1-5月,全市全社会客货运输形势发展平稳。货运市场持续回暖,完成货运量3.85亿吨,同比增长12.2%;客运市场平稳,完成客运量3.10亿人,增长5.9%;港口生产平稳,其中水港吞吐量5731.6万吨,增长6.4%,空港吞吐量11.86万吨,增长11.2%。   从能源消耗情况来看,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耗稳中略升。1-5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1520.95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4.1%,比上月提高了1.1个百分点。全市六大高耗能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1317.13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4.3%,占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比重为86.6%,拉动规模以上工业能耗增长3.7个百分点。从高耗能行业结构来看,钢铁和煤炭行业能耗因重钢严重亏损和煤炭行业的不景气分别下降33.6%和2.2%;有色、非金属、电力和化工行业因旗能电铝和合川第二电厂等新建成投产能耗分别上升140.0%、5.5%、5.0%和3.9%。   七、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物价水平基本稳定   今年以来,我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兴渝”的总任务,着力稳增长、控通胀、防风险、惠民生、保稳定,全市经济保持稳定发展态势,为物价平稳运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1-5月,全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6%,涨幅与1-4月持平,较去年同期回落0.9个百分点,物价水平基本保持稳定。5月当月,重庆市场肉禽蛋果以及水产品等主要食品价格不同程度上涨,特别是猪肉价格的明显回升推动重庆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0.2%。其中,消费品价格上涨0.3%,服务项目价格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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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

省经信委关于开展2014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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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巩固2013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成果,缓解当前小微企业经营压力大和企业负担重的形势,解决政策落实不到位和公共服务不给力的问题,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工信部的专项部署,2014年,我委将在全省继续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原则,按照“竞进提质、升级增效”的工作总要求,以落实好现有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为重点,以“扶助小微、转型成长”为主题,大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着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着力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激发活力,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总量、提升质量,实现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进一步落实现有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继续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力争全年新增12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培育100户成长性中小企业,全年新增小企业2万家;实施省“123”企业家(民营企业)培育计划,加强并指导市县企业家培育工作,规模扩大到1000名;继续实施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和完善省级服务平台的枢纽功能;建立窗口平台服务规范和绩效考核制度,开展示范服务平台评选认定和创建工作;实现中小微企业新增金融机构贷款800亿元以上,担保贷款1000亿元以上;协调相关部门重点整治涉企收费问题和增加企业负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100户企业负担监测点内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示范。      三、重点工作    (一)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激发小微企业的发展活力   一是加大惠企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力度。根据国家和省出台的法律法规,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及各级党委政府,结合各自职能和实际,逐步完善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加强跟踪检查、政策评估和政策协调,形成推动小微企业发展的强大合力。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抓一促”活动,会同相关部门在全省开展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采取针对性措施,清除落实政策过程中的思想阻力、人为障碍、体制束缚,切实改变政策效应从上到下递减的现象,确保政策全面兑现,不打折扣,充分释放政策的正能量和正效应,帮助小微企业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各种问题,推动各项惠企政策,特别是将金融、财政、税费等扶持政策落实到实处。   二是着力推动非公经济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全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创新专项领导小组的作用,把落实好现有政策与改革完善政策措施相结合,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专项改革工作要求,清理和修订不适应非公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研究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推出一批允许非公有资本参与的重点项目,加快研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措施,开展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示范。   三是加强对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指导。围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为小微企业领会和掌握各项政策精神,用好用足政策,提供全方位立体式的政策指导。组织开展“服务中小微企业楚天行”系列活动,开办省、市联动,以培训和咨询产业政策、企业管理知识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大讲堂”;在省内多家媒体开设“帮扶中小微”、“服务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之声》等专栏专版;开通全省统一的中小微企业服务咨询电话、短信平台;编印《中小微企业政策百问百答》、《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手册》、《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手册》、《中小微企业财税服务手册》免费发放全省中小微企业。   四是扎实推进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完善“创办、培育、成长”三位一体的“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推进机制,通过“成长工程100户重点培育企业”、“100户重点企业技术改造示范工程”、“100户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等重点培育工作,    使一大批有潜力的中小民营企业成长为核心竞争力强的行业龙头、产业骨干,成为大型企业的“预备队”、产业集聚的“领头羊”。依托县域经济和产业集群,以项目为引导、目标考核为手段、全程助长为重点,通过省市县上下联动和部门合力推动,促使市场主体数量持续增长,确保全年新增  12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目标任务 。      (二)加快服务体系建设,增强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   一是不断完善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把各级平台网络建设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和服务中小微企业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及应用系统上线运行,用好全省统一的“96500”中小微企业服务电话;推动前二批已建成窗口服务平台与省枢纽平台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服务协同,指导和推进第三批窗口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建立窗口平台服务规范和绩效考核制度,不断强化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开展示范服务平台评选认定和创建工作,力争省级中小企业公共示范服务平台达到35家,国家级示范平台达到15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服务体系建设。   二是充分发挥服务平台功能作用。按照“边建设平台、边开展服务”的要求,充分发挥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的作用,为全省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通过省枢纽平台或地方、园区,组织小微企业开展经常性产学研对接和合作项目洽谈会,举办技术成果发布与对接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降低中小微企业技术交易费用和风险。通过联合各市州窗口平台,组织服务机构、专家团队到地方、入园区、进企业,开展“服务中小微企业楚天行”系列活动,并利用平台网络,实现各市州企业及产业集群内企业远程同步参与。      (三)着力改善融资服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一是健全银企合作机制。加强与省金融办、银监局和人行的协调沟通,及时掌握融资动态,发布年度各银行拟支持重点中小企业名单,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有市场、有技术、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和项目;会同湖北银监局,指导和协助省中小企业协会、湖北银行业协会发起成立湖北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俱乐部;定期举办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会、中小企业融资园区行等活动,积极搭建银政企合作平台;组织一批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银企合作公约、银担合作公约,推进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加强合作,建立健全银企业合作机制。力争全年实现新增金融机构贷款800亿元以上。     二是发展融资担保机构。引导全省担保公司完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支持担保机构通过增资扩股、联合经营等方式,做强资本实力,做大担保主业,着力培育一批实力强大、管理规范、信用良好的融资担保机构,为建立多形式的全省融资担保合作体系培育龙头骨干,提升全省担保行业整体实力、担保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逐步建立布局合理、适度竞争、规范有序、运行高效的担保体系和行业秩序,满足中小微企业多层次、宽领域、差别化的融资担保需求。力争全年实现中小微企业担保货款1000亿元。   三是开发利用民间资本。探索投融资体制改革与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起或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提高民营股本占小额贷款公司总股本和村镇银行总股本的比例。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信用担保公司,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依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为中小民营企业产权和股权交易、流转提供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服务。      (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小微企业素质提升   一是大力实施企业人才培育计划。按照《湖北省“123”企业家培育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实施省“123”企业家(民营企业)培育计划,认真做好第一、二批“123”民营企业家培养的相关工作,落实培养计划,逐步形成一套培养模式,做好第三批培养人选的选拔工作和集中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培训方案,提高培训质量,并加强指导市县企业家培育工作,省市县三级培养规模扩大到1000人;继续实施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组织动员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行业协(商)会、高等院校、专业培训机构等各方面力量,开发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建设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完成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养和常规培训20万人次。    二是着力推动小微企业转型发展。围绕“两计划一工程”的深化,把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作为小微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水平的重要内容。通过抓好一批先进适用技术、节能减排技术和信息化提升改造项目,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循环经济,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技术改造,推动技术创新;通过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百千万”工程,提供送培训、送软件、送网页“三送”服务,组织开展信息化技术咨询指导、解决方案推荐、技术讲座、案例分析等活动,提升中小微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促进“两化”融合。      (五)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    一是着力整治违规乱收费的问题。以解决中小微企业反映突出的负担问题入手,持续开展企业减负维权专项行动。针对企业反映突出的涉企收费问题,着力整治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前置性和强制性准入规定的中介收费等问题,严肃查处和纠正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增加企业负担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环节,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    二是重点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以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行业为重点,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采取多种方式,适时组织对重点行业治理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活动,加强与各部门协同配合,共同研究解决企业减负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源头治理措施,完成细化制度规定,建立健全行业监管机制,营造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进度安排   (一)2014年4月,部署和启动实施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2014年7月,组织开展中期检查。依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由各市(州)经信委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自查;汇总自查情况,形成阶段性工作小结。同时,及时协调解决影响工作进展的情况和问题。   (三)2014年11月,开展年度工作总结。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2015年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工作思路和专项行动计划建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创新工作方法,并结合实际,确定工作重点,制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明确责任分工,发挥优势,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取得积极成效。      (二)加大政策支持   针对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充分利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突出支持重点,创新支持方式。要通过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等,促进各类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三)转变政府职能   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把扶助小微企业发展、加强公共服务作为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的实际行动,坚持政府倡导、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总体原则,充分调动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直属单位、大专院校、行业协会、服务机构的作用,组织带动服务资源,开展重点服务活动,共同参与扶助小微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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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

1-4月重庆实现外贸进出口1759.9亿元

发布时间:201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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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海关统计,2014年1-4月,重庆市外贸进出口总值1759.9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同期(下同)增长70.5%,增幅位列全国第2位。其中,出口1114.6亿元,增长62.2%;进口645.3亿元,增长87.1%。重庆市外贸进出口总值排名全国第10位,在西部12省市排名第1位。   在贸易方式构成及发展方面。前四月,加工贸易、一般贸易和保税物流都保持增长态势,重庆加工贸易进出口值、出口值和进口值分别为1075.7亿、775.4亿和300.3亿元,分别增长1.2倍、92.5%和3倍,占同期重庆市外贸进出口总值的比重为61.1%;同期,重庆市一般贸易进出口值、出口值和进口值分别为477.1亿、325.4亿和151.7亿元,分别增长16.6%、20.3%和9.6%,占比为27.1%; 1-4月,重庆市企业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物流货物方式进出口189亿,增长34.5%,占同期重庆市外贸进出口总值的比重为10.7%。   在主要进出口商品方面,机电产品仍是进出口的“主力军”。前四月,重庆市进口机电产品334.7亿元,增长32.2%,其中,进口集成电路108.9亿元,增长12.7%;进口自动数据处理设备零件46.6亿元,增长4倍;进口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部件45.3亿元,增长47.1%,进口汽车零件37.3亿元,增长67.3%。同期,重庆市出口机电产品722.9亿元,增长28.4%,占全市出口额的64.9%。其中,出口笔记本电脑1648.4万台,增加26.8%,价值440.5亿元,增长39.9%;出口打印机505.1万台,价值37.3亿元;出口摩托车122.9万辆,价值35.4亿元;出口汽车3.7万辆,价值16.3亿元;出口汽车零件15亿元。   此外,1-4月,重庆服装出口实现成倍增长,出口服装及衣着附件32.9亿元,增长1.1倍;出口纺织品13.7亿元,增长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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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

《关于加快提升工业园区发展水平的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1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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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提升工业园区发展水平的意见》(渝府发〔2014〕25号),分功能区明确了工业园区发展的主要任务,清晰描绘了各工业园区发展的路线图,是指导新时期全市工业园区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便于社会公众知晓《意见》相关内容,市经信委作如下解读:      一、新时期工业园区发展的总体要求   《意见》提出了新时期工业园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即:完成建好基础设施、健全支撑体系、改善投资环境、发展特色产业四大任务;强化产业、物流、生活、环保四大功能;实现把工业园区建成先进产业集聚区、科技创新核心区和现代化新城区三大定位。同时,《意见》还指出,新时期工业园区发展应坚持“规划引领、特色突出”,“功能完善、产城融合”,“开放创新、集群发展”和“分类指导、联动发展”四项原则。   《意见》明确了到2020年全市工业园区发展的总体目标:打造一批国家重要的开发区和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化园区,构建一批产业链完善、规模效应明显、核心竞争力突出、支撑作用强大的重要产业集群,形成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的现代产业体系,建成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   《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市园区工业销售产值达到4.3万亿元,占全市工业销售产值的86%,也就是在2013年园区工业销售产值1.35万亿元的基础上再新增近3万亿元,占未来七年全市工业新增产值的93%。同时,明确了集群、智能、绿色、和谐发展的具体目标。      二、新时期工业园区发展的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意见》明确了新时期全市工业园区发展的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清晰勾画了各工业园区发展的路线图。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明确功能定位。《意见》提出,都市功能核心区要强化产业服务,完善管理、研发、商务和结算功能,打造中国西部总部经济聚集区、全球结算中心和长江上游创新中心;都市功能拓展区要巩固产业支撑地位,完善高端制造、产品设计、技术孵化和物流配送功能,建成全球重要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中国汽车名城、西部设计名城、物流集散中心;城市发展新区要打造工业主战场,完善加工组装、零部件制造、配套服务和物流配送功能,建成中国西部先进制造业基地和配套产业基地,与都市功能拓展区一起成为全市工业发展的“双支撑”;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要增强产业造血功能,完善绿色制造、农产品加工、重型装备和材料配套功能,建成长江上游特色经济走廊和特色资源加工基地、全国有影响力的绿色食品基地、西部纺织服装产业基地、长江上游重型装备产业基地;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要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完善绿色制造、加工贸易、原材料供应和资源深加工功能,建成武陵山区工业聚集区和绿色制造基地。   二是优化产业布局。《意见》提出,都市功能核心区要加速转型升级,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服务业;都市功能拓展区要做强做大电子信息、汽车、装备、高端材料、医药五大主导产业;城市发展新区要加快发展电子、汽车、装备、化工、材料和消费品等六大主导产业;两生态区要着力发展消费品(农副产品加工、医药、特色轻工、纺织服装)、装备制造、特色资源深加工、电子及零部件配套等四大主导产业。   三是打造产业集群。《意见》提出,到2020年重点打造12个千亿级产业集群、40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千亿级产业集群包括以都市功能拓展区为核心的电脑、云计算与大数据等2个世界级千亿产业集群,乘用车、摩托车、通信设备与物联网、软件与服务外包、液晶面板等5个国家级千亿产业集群,以城市发展新区为核心的天然气石油化工、金属材料、食品、医药、纺织服装等5个千亿级产业集群;百亿级产业集群包括以都市功能拓展区为核心的轨道交通、风能发电、智能仪器仪表、集成电路、硬盘、石墨烯等20个百亿级产业集群,以城市发展新区为核心的智能电视、数控机床、齿轮箱、机器人、环保装备等20个百亿级产业集群。   四是提高创新能力。《意见》提出,要引导跨国公司与企业集团建设一批以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品开发为重点的研发中心,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独立研发公司,建设一批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鼓励企业积极创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加速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强化关键共性技术引进与攻关;鼓励企业在世界范围内寻求和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改造提升现有产业,开展产品形态创新、产品品质创新、制造工艺创新、商务模式创新、组织管理创新,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增加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五是推进集约发展。《意见》大幅度提高了工业园区的工业集中度、贡献度与产出强度要求,到2020年,都市功能拓展区工业集中度达88%、对全市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0%、投产企业用地每平方公里工业销售产值150亿元;城市发展新区工业集中度达85%、对全市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45%以上、投产企业用地每平方公里工业销售产值100亿元;两生态区工业集中度达80%、投产企业用地每平方公里工业销售产值70亿元,其中,万州经开区与黔江正阳园区投产企业用地每平方公里工业销售产值100亿元。   六是建设绿色园区。《意见》提出,要深入实施循环经济,加快绿色园区建设,都市功能拓展区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0.3吨标煤以下;城市发展新区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至1.2吨标煤以下;生态涵养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5%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至0.8吨标煤以下;生态保护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95%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至1吨标煤以下。   七是强化保障措施。《意见》明确了完善基础设施、鼓励建设标准厂房、提升服务功能、提高土地保障和利用水平、加大财政扶持、创新投融资体制、加强组织领导七个方面的政策措施,包括园区拓展程序、标准厂房支持政策、综合用地匹配比例、闲置土地制约措施、创建专业示范基地补助等政策。      三、《意见》的鲜明特征与创新之处   《意见》出台后,原有5个政策性文件同时作废,包括渝办发〔2007〕325号、渝府发〔2008〕101号、渝办发〔2008〕281号、渝府发〔2009〕76号、渝园区领导小组〔2011〕1号文件。《意见》承继了这些文件的有效政策,并且创新性提出了八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首次系统地提出了集群、智能、绿色、和谐园区建设的发展方向,明确了这四个方面的具体发展目标和指标体系。   二是首次系统地明确了各功能区工业园区的发展思路、主导产业和产业集群布局,提升了工业园区的产业功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三是首次分功能区明确了园区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这一约束性指标,旨在加大力度推动绿色园区建设,发展生态工业和低碳经济。   四是首次在市政府文件中明确了工业滚动用地计划,确保各工业园区重点项目及时落地。   五是首次明确了各工业园区匹配综合用地的比例,保障园区生活配套等服务设施建设。   六是首次提出了对闲置土地、低效用地、改变用地性质的处理措施,着力提升集约用地水平和效益。   七是首次明确了优惠政策与重点项目布局的适用性问题,避免各园区产业布局同质化和招商引资恶性竞争。   八是首次明确了对创建国家级、市级各类专业示范基地的激励措施,旨在调动各工业园区发展特色产业与产业集群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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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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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湖北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促进国有经济健康发展,现就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国有经济多种有效实现形式,突破性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积极推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把国有企业打造成独立、合格的市场竞争主体。   1.基本目标。到2020年,形成更加符合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经济实现形式、国有资本运营方式、国有企业运行机制、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使国有经济、国有企业的活力得到显著增强。   2.主要任务。一是大力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在现代产权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二是运营好国有资本,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三是围绕主要管资本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方式。四是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与其他市场主体特别是与非公有制企业、非公有资本混合、融合的文章,真正做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取长补短,增强我省经济的整体活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区域经济整体市场化程度。   3.企业分类。因地因企制宜,对国有企业实行科学分类。在此基础上,分类推进改革,分类实施监管,分类进行考核。省内地方国有企业大体按照公共服务类企业、功能类企业、竞争类企业划分。国有企业分类不要求上下一致,国有企业数量较少的地区甚至可以一企一策推进改革,实施监管。企业分类可以动态调整。      二、多种途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平等地对待、一视同仁地引进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国有企业构建股权多元化的现代企业制度奠定产权基础。   4.大力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股权置换、项目合作、改制上市等多种形式,实现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大力支持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积极引入社保基金、保险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特许经营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创投行业。鼓励国有股权依法向境内外投资者转让。鼓励省域内外国有企业相互开展兼并联合。继续大力推进地方国有企业与中央企业合资合作,提升与央企合作的水平。高度重视产权管理,以明晰产权为起点,通过公开产权市场引进投资者,规范产权流转,加强产权保护,避免暗箱操作、不当干预、资产贱卖和流失。   5.全面深化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对国有独资企业一律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对竞争性行业的国有独资公司一律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造,使公司制股份制成为国有企业的主要组织形态。2015年,全省各级政府出资企业基本完成公司制股份制改造任务。   6.不断提升国有资本证券化率。按照上市一批优势企业、重组一批上市公司、培育一批后备企业的思路,加快推进国有企业上市,打造公众公司。积极推动已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采取首发、并购等多种方式实现上市。鼓励具备条件的集团公司利用上市公司平台实现核心业务资产整体上市。支持上市公司采取增发、配股、发行可转换债等方式,扩大融资规模。加大对困难上市公司重组力度,促使其提高经营业绩,恢复再融资能力。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产权和股权交易中心等场外交易市场挂牌交易。省出资的大型产业集团和规模较大的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均要筛选、确定上市后备企业,作出上市进度安排,努力实现每户企业控股1至2家上市公司的目标,并逐步实现核心业务资产整体上市。2020年,力争将全省国有资本证券化率提高到50%。   7.积极探索企业员工持股的有效方式。      对各类适合由员工持股,且员工也有意愿持股的地方国有企业,均应允许员工个人出资入股或以投资公司、股权信托、有限合伙企业等方式持股。允许国有企业在改制引入外部投资者时同步内置员工持股。允许国有企业与外部投资者、企业内部项目团队共同出资新设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人力资本要素贡献占比高的转制科研院所、工程咨询类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率先推行员工持股。鼓励关键岗位的经营管理者、业务骨干和核心技术人员(团队)以现金、知识产权等出资参与本企业改制。      三、大力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   坚持“有进有退、优进劣退”的方针,围绕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和主业方向,推动资源要素向优势产业、骨干企业和优秀企业家管理团队集聚,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不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8。分类推进调整重组。对公共服务类企业,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对其他企业,可灵活掌握国有股比例,根据需要适时进退,不要求国有控股,有的甚至可以全部退出。支持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主业相同的国有企业加快实施资源整合。推动资源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基础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打造一批品牌优、效益好、行业领先的企业集团。加快完成省铁路集团、中南工程咨询设计集团的组建。研究平台公司、港口岸线、航空机场、轨道交通、设计勘探、土地矿产等方面的资源整合和集团组建方案。   9.主动进入优势项目和产业领域。提倡国有企业、国有资本与民营企业、民间资本双向进入、交叉持股。积极支持国有资本参股产业前景好、盈利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民营或外资控股项目,鼓励国有资本主动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进入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投领域。   10.加快劣势企业退出。全面放开处于竞争性领域、发展后劲不足的国有企业,加快国有资本退出步伐,抓紧盘活低效资产。创新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加大“空壳”企业强制退市力度。      四、着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权,形成权责明确、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体系。   11.全面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确立董事会、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构建科学高效的决策机制。企业经理层除总经理外,原则上不进入董事会。对公共服务类、功能类企业,建立适合行业特点和功能定位的规范董事会,保证董事会决策能有效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对目前国有股仍占控股地位的竞争类企业,积极推进以监管机构为主导、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并能有效履职的董事会建设,强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功能;实现股权多元化之后,按股比相应由股东在协商的基础上各自派出董事。以提升履职能力为重点加强董事队伍建设,确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遴选标准,建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备选库。外部董事(独立董事)主要从各类企业家、社会相关机构产生。完善董事的选聘、培训、评价及激励约束机制,保障董事在董事会中依法、平等履职的权利。建立规范董事会验收、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及年度(任期)评价等制度。对验收合格的规范董事会,依法落实董事会选聘经理层、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等职权。   12.创新监事会监督方式。按外派与内设相结合的原则,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或推荐监事会主席及外派监事,共同与企业内部监事组成监事会,实现监事会监督全覆盖。对资产规模大、促进发展责任大、风险大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督,实行“一企一监”,并逐步建立健全其重要子公司的监事会机构,向所属子公司派遣监事,实行全过程、全系统监管。完善监事会的履职内容、工作方式及工作业绩考核评价制度,探索建立监事会成员市场化选聘机制,选用专业人员开展更加有效、更具专业性和针对性的监督。推动监事会监督与产权管理监督、财务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有机结合,形成监督合力。   13.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加大企业内部人事、用工、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力度,真正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完善企业内部管理人员选拔方式,健全以业绩为导向的优胜劣汰机制,真正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完善企业员工的招录方式,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的公平招聘制度,依法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以公开招聘为路径的市场化用工机制。完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积极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全面推进工效挂钩,加快形成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      五、创新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   办好企业关键在人,关键在选准人、用好人、激励人、约束人的机制。要坚持由企业家办企业的理念,尊重企业家的劳动、贡献,维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企业家依法依规经营、干事创业奉献的积极性。   14.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坚持党管干部,健全国有企业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强化同级地方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的主导、把关作用。对重要骨干企业的党委(党组)书记、企业法定代表人由同级地方党委任命或推荐任职。体现权责一致,对同级地方党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的选用,赋予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与其履职需要相适应的参与权、建议权。按照现代企业制度选聘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尊重企业选人用人自主权。具备条件的,将企业经理层的选聘权下放给企业,并逐步取消备案。在具体操作层面上,要突出企业的市场主体属性,兼顾股权结构、产业特点、发展阶段,实行差异化管理。在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的基础上,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分层分类管理。取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委托管理层级,除极少数特殊领域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外,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不再实行委托管理。   15.建立市场化导向的选人用人机制。      大力推进企业领导人员的去行政化。新任企业领导人员一律不再确定其比照的行政级别。严格目标考核,实行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同级地方党委、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逐步转到主要管理企业党组织领导成员并根据国有资本份额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上来,经理层要逐步下放企业(董事会)管理。加强对企业(董事会)市场化选聘经理层工作的指导,把握方向,明确标准,规范程序,扩大市场化选聘和竞争上岗的比例。拓展企业领导人员来源渠道,切实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好“123”企业家培养计划。   16.实施有效的激励约束。制定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管理相适应、选任方式相匹配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建立健全根据经营管理绩效、风险和责任确定薪酬的机制。对组织任命的企业领导人员,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其薪酬水平;对市场上公开招聘的企业领导人员,其薪酬水平参考人才市场价位协商确定。采取股权激励等方式,进一步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符合法定条件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或激励基金计划。人力资本密集的高新技术和创新型企业,鼓励以科技成果入股等方式对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实施股权激励。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以探索市场化项目收益提成机制。鼓励管理团队出资参股国有创投企业,建立项目个人跟投机制。公共服务类、功能类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由“基薪、绩效薪”组成,完成重大任务后,根据业绩考核结果,配套实施专项奖励;竞争类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由“基薪、绩效薪、中长期激励”组成,可以实施股权、现金两种类型的中长期激励。对现金激励总额的一定份额,先提取留存,待企业领导人员正常离职或退休后方能兑现。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完善内控体系,防范投资经营风险。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对年度和任期内考核不合格,或者不适应岗位的企业领导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予以免职或解聘;对重大决策违规、失误,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损失的,除要求相关责任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应扣发其绩效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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