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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信委关于开展2014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

  • 分类:政经要闻
  • 作者:湖北省重庆商会 秘书处
  • 来源:湖北省重庆商会
  • 发布时间:2014-08-18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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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为巩固2013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成果,缓解当前小微企业经营压力大和企业负担重的形势,解决政策落实不到位和公共服务不给力的问题,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工信部的专项部署,2014年,我委将在全省继续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原则,按照“竞进提质、升级增效”的工作总要求,以落实好现有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为重点,以“扶助小微、转型成长”为主题,大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着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着力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激发活力,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总量、提升质量,实现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进一步落实现有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继续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力争全年新增12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培育100户成长性中小企业,全年新增小企业2万家;实施省“123”企业家(民营企业)培育计划,加强并指导市县企业家培育工作,规模扩大到1000名;继续实施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和完善省级服务平台的枢纽功能;建立窗口平台服务规范和绩效考核制度,开展示范服务平台评选认定和创建工作;实现中小微企业新增金融机构贷款800亿元以上,担保贷款1000亿元以上;协调相关部门重点整治涉企收费问题和增加企业负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100户企业负担监测点内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示范。      三、重点工作    (一)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激发小微企业的发展活力   一是加大惠企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力度。根据国家和省出台的法律法规,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及各级党委政府,结合各自职能和实际,逐步完善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加强跟踪检查、政策评估和政策协调,形成推动小微企业发展的强大合力。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抓一促”活动,会同相关部门在全省开展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采取针对性措施,清除落实政策过程中的思想阻力、人为障碍、体制束缚,切实改变政策效应从上到下递减的现象,确保政策全面兑现,不打折扣,充分释放政策的正能量和正效应,帮助小微企业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各种问题,推动各项惠企政策,特别是将金融、财政、税费等扶持政策落实到实处。   二是着力推动非公经济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全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创新专项领导小组的作用,把落实好现有政策与改革完善政策措施相结合,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专项改革工作要求,清理和修订不适应非公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研究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推出一批允许非公有资本参与的重点项目,加快研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措施,开展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示范。   三是加强对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指导。围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为小微企业领会和掌握各项政策精神,用好用足政策,提供全方位立体式的政策指导。组织开展“服务中小微企业楚天行”系列活动,开办省、市联动,以培训和咨询产业政策、企业管理知识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大讲堂”;在省内多家媒体开设“帮扶中小微”、“服务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之声》等专栏专版;开通全省统一的中小微企业服务咨询电话、短信平台;编印《中小微企业政策百问百答》、《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手册》、《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手册》、《中小微企业财税服务手册》免费发放全省中小微企业。   四是扎实推进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完善“创办、培育、成长”三位一体的“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推进机制,通过“成长工程100户重点培育企业”、“100户重点企业技术改造示范工程”、“100户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等重点培育工作,    使一大批有潜力的中小民营企业成长为核心竞争力强的行业龙头、产业骨干,成为大型企业的“预备队”、产业集聚的“领头羊”。依托县域经济和产业集群,以项目为引导、目标考核为手段、全程助长为重点,通过省市县上下联动和部门合力推动,促使市场主体数量持续增长,确保全年新增  12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目标任务 。      (二)加快服务体系建设,增强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   一是不断完善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把各级平台网络建设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和服务中小微企业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及应用系统上线运行,用好全省统一的“96500”中小微企业服务电话;推动前二批已建成窗口服务平台与省枢纽平台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服务协同,指导和推进第三批窗口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建立窗口平台服务规范和绩效考核制度,不断强化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开展示范服务平台评选认定和创建工作,力争省级中小企业公共示范服务平台达到35家,国家级示范平台达到15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服务体系建设。   二是充分发挥服务平台功能作用。按照“边建设平台、边开展服务”的要求,充分发挥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的作用,为全省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通过省枢纽平台或地方、园区,组织小微企业开展经常性产学研对接和合作项目洽谈会,举办技术成果发布与对接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降低中小微企业技术交易费用和风险。通过联合各市州窗口平台,组织服务机构、专家团队到地方、入园区、进企业,开展“服务中小微企业楚天行”系列活动,并利用平台网络,实现各市州企业及产业集群内企业远程同步参与。      (三)着力改善融资服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一是健全银企合作机制。加强与省金融办、银监局和人行的协调沟通,及时掌握融资动态,发布年度各银行拟支持重点中小企业名单,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有市场、有技术、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和项目;会同湖北银监局,指导和协助省中小企业协会、湖北银行业协会发起成立湖北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俱乐部;定期举办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会、中小企业融资园区行等活动,积极搭建银政企合作平台;组织一批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银企合作公约、银担合作公约,推进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加强合作,建立健全银企业合作机制。力争全年实现新增金融机构贷款800亿元以上。     二是发展融资担保机构。引导全省担保公司完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支持担保机构通过增资扩股、联合经营等方式,做强资本实力,做大担保主业,着力培育一批实力强大、管理规范、信用良好的融资担保机构,为建立多形式的全省融资担保合作体系培育龙头骨干,提升全省担保行业整体实力、担保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逐步建立布局合理、适度竞争、规范有序、运行高效的担保体系和行业秩序,满足中小微企业多层次、宽领域、差别化的融资担保需求。力争全年实现中小微企业担保货款1000亿元。   三是开发利用民间资本。探索投融资体制改革与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起或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提高民营股本占小额贷款公司总股本和村镇银行总股本的比例。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信用担保公司,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依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为中小民营企业产权和股权交易、流转提供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服务。      (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小微企业素质提升   一是大力实施企业人才培育计划。按照《湖北省“123”企业家培育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实施省“123”企业家(民营企业)培育计划,认真做好第一、二批“123”民营企业家培养的相关工作,落实培养计划,逐步形成一套培养模式,做好第三批培养人选的选拔工作和集中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培训方案,提高培训质量,并加强指导市县企业家培育工作,省市县三级培养规模扩大到1000人;继续实施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组织动员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行业协(商)会、高等院校、专业培训机构等各方面力量,开发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建设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完成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养和常规培训20万人次。    二是着力推动小微企业转型发展。围绕“两计划一工程”的深化,把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作为小微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水平的重要内容。通过抓好一批先进适用技术、节能减排技术和信息化提升改造项目,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循环经济,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技术改造,推动技术创新;通过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百千万”工程,提供送培训、送软件、送网页“三送”服务,组织开展信息化技术咨询指导、解决方案推荐、技术讲座、案例分析等活动,提升中小微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促进“两化”融合。      (五)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    一是着力整治违规乱收费的问题。以解决中小微企业反映突出的负担问题入手,持续开展企业减负维权专项行动。针对企业反映突出的涉企收费问题,着力整治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前置性和强制性准入规定的中介收费等问题,严肃查处和纠正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增加企业负担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环节,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    二是重点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以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行业为重点,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采取多种方式,适时组织对重点行业治理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活动,加强与各部门协同配合,共同研究解决企业减负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源头治理措施,完成细化制度规定,建立健全行业监管机制,营造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进度安排   (一)2014年4月,部署和启动实施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2014年7月,组织开展中期检查。依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由各市(州)经信委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自查;汇总自查情况,形成阶段性工作小结。同时,及时协调解决影响工作进展的情况和问题。   (三)2014年11月,开展年度工作总结。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2015年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工作思路和专项行动计划建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创新工作方法,并结合实际,确定工作重点,制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明确责任分工,发挥优势,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取得积极成效。      (二)加大政策支持   针对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充分利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突出支持重点,创新支持方式。要通过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等,促进各类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三)转变政府职能   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把扶助小微企业发展、加强公共服务作为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的实际行动,坚持政府倡导、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总体原则,充分调动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直属单位、大专院校、行业协会、服务机构的作用,组织带动服务资源,开展重点服务活动,共同参与扶助小微企业发展。

省经信委关于开展2014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

【概要描述】  为巩固2013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成果,缓解当前小微企业经营压力大和企业负担重的形势,解决政策落实不到位和公共服务不给力的问题,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工信部的专项部署,2014年,我委将在全省继续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原则,按照“竞进提质、升级增效”的工作总要求,以落实好现有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为重点,以“扶助小微、转型成长”为主题,大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着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着力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激发活力,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总量、提升质量,实现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进一步落实现有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继续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力争全年新增12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培育100户成长性中小企业,全年新增小企业2万家;实施省“123”企业家(民营企业)培育计划,加强并指导市县企业家培育工作,规模扩大到1000名;继续实施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和完善省级服务平台的枢纽功能;建立窗口平台服务规范和绩效考核制度,开展示范服务平台评选认定和创建工作;实现中小微企业新增金融机构贷款800亿元以上,担保贷款1000亿元以上;协调相关部门重点整治涉企收费问题和增加企业负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100户企业负担监测点内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示范。
  
  三、重点工作 
  (一)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激发小微企业的发展活力
  一是加大惠企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力度。根据国家和省出台的法律法规,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及各级党委政府,结合各自职能和实际,逐步完善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加强跟踪检查、政策评估和政策协调,形成推动小微企业发展的强大合力。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抓一促”活动,会同相关部门在全省开展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采取针对性措施,清除落实政策过程中的思想阻力、人为障碍、体制束缚,切实改变政策效应从上到下递减的现象,确保政策全面兑现,不打折扣,充分释放政策的正能量和正效应,帮助小微企业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各种问题,推动各项惠企政策,特别是将金融、财政、税费等扶持政策落实到实处。
  二是着力推动非公经济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全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创新专项领导小组的作用,把落实好现有政策与改革完善政策措施相结合,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专项改革工作要求,清理和修订不适应非公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研究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推出一批允许非公有资本参与的重点项目,加快研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措施,开展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示范。
  三是加强对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指导。围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为小微企业领会和掌握各项政策精神,用好用足政策,提供全方位立体式的政策指导。组织开展“服务中小微企业楚天行”系列活动,开办省、市联动,以培训和咨询产业政策、企业管理知识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大讲堂”;在省内多家媒体开设“帮扶中小微”、“服务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之声》等专栏专版;开通全省统一的中小微企业服务咨询电话、短信平台;编印《中小微企业政策百问百答》、《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手册》、《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手册》、《中小微企业财税服务手册》免费发放全省中小微企业。
  四是扎实推进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完善“创办、培育、成长”三位一体的“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推进机制,通过“成长工程100户重点培育企业”、“100户重点企业技术改造示范工程”、“100户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等重点培育工作,    使一大批有潜力的中小民营企业成长为核心竞争力强的行业龙头、产业骨干,成为大型企业的“预备队”、产业集聚的“领头羊”。依托县域经济和产业集群,以项目为引导、目标考核为手段、全程助长为重点,通过省市县上下联动和部门合力推动,促使市场主体数量持续增长,确保全年新增  12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目标任务 。
  
  (二)加快服务体系建设,增强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
  一是不断完善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把各级平台网络建设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和服务中小微企业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及应用系统上线运行,用好全省统一的“96500”中小微企业服务电话;推动前二批已建成窗口服务平台与省枢纽平台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服务协同,指导和推进第三批窗口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建立窗口平台服务规范和绩效考核制度,不断强化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开展示范服务平台评选认定和创建工作,力争省级中小企业公共示范服务平台达到35家,国家级示范平台达到15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服务体系建设。
  二是充分发挥服务平台功能作用。按照“边建设平台、边开展服务”的要求,充分发挥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的作用,为全省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通过省枢纽平台或地方、园区,组织小微企业开展经常性产学研对接和合作项目洽谈会,举办技术成果发布与对接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降低中小微企业技术交易费用和风险。通过联合各市州窗口平台,组织服务机构、专家团队到地方、入园区、进企业,开展“服务中小微企业楚天行”系列活动,并利用平台网络,实现各市州企业及产业集群内企业远程同步参与。
  
  (三)着力改善融资服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一是健全银企合作机制。加强与省金融办、银监局和人行的协调沟通,及时掌握融资动态,发布年度各银行拟支持重点中小企业名单,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有市场、有技术、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和项目;会同湖北银监局,指导和协助省中小企业协会、湖北银行业协会发起成立湖北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俱乐部;定期举办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会、中小企业融资园区行等活动,积极搭建银政企合作平台;组织一批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银企合作公约、银担合作公约,推进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加强合作,建立健全银企业合作机制。力争全年实现新增金融机构贷款800亿元以上。  
  二是发展融资担保机构。引导全省担保公司完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支持担保机构通过增资扩股、联合经营等方式,做强资本实力,做大担保主业,着力培育一批实力强大、管理规范、信用良好的融资担保机构,为建立多形式的全省融资担保合作体系培育龙头骨干,提升全省担保行业整体实力、担保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逐步建立布局合理、适度竞争、规范有序、运行高效的担保体系和行业秩序,满足中小微企业多层次、宽领域、差别化的融资担保需求。力争全年实现中小微企业担保货款1000亿元。
  三是开发利用民间资本。探索投融资体制改革与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起或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提高民营股本占小额贷款公司总股本和村镇银行总股本的比例。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信用担保公司,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依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为中小民营企业产权和股权交易、流转提供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服务。
  
  (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小微企业素质提升
  一是大力实施企业人才培育计划。按照《湖北省“123”企业家培育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实施省“123”企业家(民营企业)培育计划,认真做好第一、二批“123”民营企业家培养的相关工作,落实培养计划,逐步形成一套培养模式,做好第三批培养人选的选拔工作和集中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培训方案,提高培训质量,并加强指导市县企业家培育工作,省市县三级培养规模扩大到1000人;继续实施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组织动员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行业协(商)会、高等院校、专业培训机构等各方面力量,开发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建设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完成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养和常规培训20万人次。 
  二是着力推动小微企业转型发展。围绕“两计划一工程”的深化,把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作为小微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水平的重要内容。通过抓好一批先进适用技术、节能减排技术和信息化提升改造项目,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循环经济,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技术改造,推动技术创新;通过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百千万”工程,提供送培训、送软件、送网页“三送”服务,组织开展信息化技术咨询指导、解决方案推荐、技术讲座、案例分析等活动,提升中小微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促进“两化”融合。
  
  (五)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 
  一是着力整治违规乱收费的问题。以解决中小微企业反映突出的负担问题入手,持续开展企业减负维权专项行动。针对企业反映突出的涉企收费问题,着力整治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前置性和强制性准入规定的中介收费等问题,严肃查处和纠正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增加企业负担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环节,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 
  二是重点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以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行业为重点,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采取多种方式,适时组织对重点行业治理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活动,加强与各部门协同配合,共同研究解决企业减负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源头治理措施,完成细化制度规定,建立健全行业监管机制,营造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进度安排
  (一)2014年4月,部署和启动实施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2014年7月,组织开展中期检查。依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由各市(州)经信委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自查;汇总自查情况,形成阶段性工作小结。同时,及时协调解决影响工作进展的情况和问题。
  (三)2014年11月,开展年度工作总结。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2015年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工作思路和专项行动计划建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创新工作方法,并结合实际,确定工作重点,制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明确责任分工,发挥优势,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取得积极成效。
  
  (二)加大政策支持
  针对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充分利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突出支持重点,创新支持方式。要通过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等,促进各类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三)转变政府职能
  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把扶助小微企业发展、加强公共服务作为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的实际行动,坚持政府倡导、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总体原则,充分调动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直属单位、大专院校、行业协会、服务机构的作用,组织带动服务资源,开展重点服务活动,共同参与扶助小微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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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巩固2013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成果,缓解当前小微企业经营压力大和企业负担重的形势,解决政策落实不到位和公共服务不给力的问题,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工信部的专项部署,2014年,我委将在全省继续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原则,按照“竞进提质、升级增效”的工作总要求,以落实好现有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为重点,以“扶助小微、转型成长”为主题,大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着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着力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激发活力,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总量、提升质量,实现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进一步落实现有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继续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力争全年新增12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培育100户成长性中小企业,全年新增小企业2万家;实施省“123”企业家(民营企业)培育计划,加强并指导市县企业家培育工作,规模扩大到1000名;继续实施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和完善省级服务平台的枢纽功能;建立窗口平台服务规范和绩效考核制度,开展示范服务平台评选认定和创建工作;实现中小微企业新增金融机构贷款800亿元以上,担保贷款1000亿元以上;协调相关部门重点整治涉企收费问题和增加企业负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100户企业负担监测点内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示范。
  
  三、重点工作 
  (一)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激发小微企业的发展活力
  一是加大惠企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力度。根据国家和省出台的法律法规,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及各级党委政府,结合各自职能和实际,逐步完善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加强跟踪检查、政策评估和政策协调,形成推动小微企业发展的强大合力。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抓一促”活动,会同相关部门在全省开展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采取针对性措施,清除落实政策过程中的思想阻力、人为障碍、体制束缚,切实改变政策效应从上到下递减的现象,确保政策全面兑现,不打折扣,充分释放政策的正能量和正效应,帮助小微企业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各种问题,推动各项惠企政策,特别是将金融、财政、税费等扶持政策落实到实处。
  二是着力推动非公经济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全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创新专项领导小组的作用,把落实好现有政策与改革完善政策措施相结合,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专项改革工作要求,清理和修订不适应非公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研究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推出一批允许非公有资本参与的重点项目,加快研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措施,开展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示范。
  三是加强对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指导。围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为小微企业领会和掌握各项政策精神,用好用足政策,提供全方位立体式的政策指导。组织开展“服务中小微企业楚天行”系列活动,开办省、市联动,以培训和咨询产业政策、企业管理知识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大讲堂”;在省内多家媒体开设“帮扶中小微”、“服务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之声》等专栏专版;开通全省统一的中小微企业服务咨询电话、短信平台;编印《中小微企业政策百问百答》、《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手册》、《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手册》、《中小微企业财税服务手册》免费发放全省中小微企业。
  四是扎实推进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完善“创办、培育、成长”三位一体的“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推进机制,通过“成长工程100户重点培育企业”、“100户重点企业技术改造示范工程”、“100户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等重点培育工作,    使一大批有潜力的中小民营企业成长为核心竞争力强的行业龙头、产业骨干,成为大型企业的“预备队”、产业集聚的“领头羊”。依托县域经济和产业集群,以项目为引导、目标考核为手段、全程助长为重点,通过省市县上下联动和部门合力推动,促使市场主体数量持续增长,确保全年新增  12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目标任务 。
  
  (二)加快服务体系建设,增强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
  一是不断完善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把各级平台网络建设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和服务中小微企业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及应用系统上线运行,用好全省统一的“96500”中小微企业服务电话;推动前二批已建成窗口服务平台与省枢纽平台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服务协同,指导和推进第三批窗口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建立窗口平台服务规范和绩效考核制度,不断强化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开展示范服务平台评选认定和创建工作,力争省级中小企业公共示范服务平台达到35家,国家级示范平台达到15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服务体系建设。
  二是充分发挥服务平台功能作用。按照“边建设平台、边开展服务”的要求,充分发挥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的作用,为全省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通过省枢纽平台或地方、园区,组织小微企业开展经常性产学研对接和合作项目洽谈会,举办技术成果发布与对接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降低中小微企业技术交易费用和风险。通过联合各市州窗口平台,组织服务机构、专家团队到地方、入园区、进企业,开展“服务中小微企业楚天行”系列活动,并利用平台网络,实现各市州企业及产业集群内企业远程同步参与。
  
  (三)着力改善融资服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一是健全银企合作机制。加强与省金融办、银监局和人行的协调沟通,及时掌握融资动态,发布年度各银行拟支持重点中小企业名单,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有市场、有技术、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和项目;会同湖北银监局,指导和协助省中小企业协会、湖北银行业协会发起成立湖北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俱乐部;定期举办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会、中小企业融资园区行等活动,积极搭建银政企合作平台;组织一批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银企合作公约、银担合作公约,推进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加强合作,建立健全银企业合作机制。力争全年实现新增金融机构贷款800亿元以上。  
  二是发展融资担保机构。引导全省担保公司完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支持担保机构通过增资扩股、联合经营等方式,做强资本实力,做大担保主业,着力培育一批实力强大、管理规范、信用良好的融资担保机构,为建立多形式的全省融资担保合作体系培育龙头骨干,提升全省担保行业整体实力、担保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逐步建立布局合理、适度竞争、规范有序、运行高效的担保体系和行业秩序,满足中小微企业多层次、宽领域、差别化的融资担保需求。力争全年实现中小微企业担保货款1000亿元。
  三是开发利用民间资本。探索投融资体制改革与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起或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提高民营股本占小额贷款公司总股本和村镇银行总股本的比例。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信用担保公司,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依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为中小民营企业产权和股权交易、流转提供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服务。
  
  (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小微企业素质提升
  一是大力实施企业人才培育计划。按照《湖北省“123”企业家培育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实施省“123”企业家(民营企业)培育计划,认真做好第一、二批“123”民营企业家培养的相关工作,落实培养计划,逐步形成一套培养模式,做好第三批培养人选的选拔工作和集中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培训方案,提高培训质量,并加强指导市县企业家培育工作,省市县三级培养规模扩大到1000人;继续实施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组织动员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行业协(商)会、高等院校、专业培训机构等各方面力量,开发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建设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完成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养和常规培训20万人次。 
  二是着力推动小微企业转型发展。围绕“两计划一工程”的深化,把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作为小微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水平的重要内容。通过抓好一批先进适用技术、节能减排技术和信息化提升改造项目,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循环经济,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技术改造,推动技术创新;通过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百千万”工程,提供送培训、送软件、送网页“三送”服务,组织开展信息化技术咨询指导、解决方案推荐、技术讲座、案例分析等活动,提升中小微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促进“两化”融合。
  
  (五)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 
  一是着力整治违规乱收费的问题。以解决中小微企业反映突出的负担问题入手,持续开展企业减负维权专项行动。针对企业反映突出的涉企收费问题,着力整治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前置性和强制性准入规定的中介收费等问题,严肃查处和纠正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增加企业负担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环节,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 
  二是重点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以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行业为重点,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采取多种方式,适时组织对重点行业治理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活动,加强与各部门协同配合,共同研究解决企业减负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源头治理措施,完成细化制度规定,建立健全行业监管机制,营造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进度安排
  (一)2014年4月,部署和启动实施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2014年7月,组织开展中期检查。依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由各市(州)经信委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自查;汇总自查情况,形成阶段性工作小结。同时,及时协调解决影响工作进展的情况和问题。
  (三)2014年11月,开展年度工作总结。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2015年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工作思路和专项行动计划建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创新工作方法,并结合实际,确定工作重点,制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明确责任分工,发挥优势,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取得积极成效。
  
  (二)加大政策支持
  针对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充分利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突出支持重点,创新支持方式。要通过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等,促进各类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三)转变政府职能
  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把扶助小微企业发展、加强公共服务作为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的实际行动,坚持政府倡导、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总体原则,充分调动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直属单位、大专院校、行业协会、服务机构的作用,组织带动服务资源,开展重点服务活动,共同参与扶助小微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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