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重庆商会关于收缴2014年度会员会费的通知
各位会员: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商会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关心!
根据湖北省重庆商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会员应“按规定缴纳会费”和湖北省重庆商会第一届五次会长会议《商会关于调整部分会费标准及会费缴纳办法的建议》,为确保商会工作正常运转,商会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30日为会员缴纳会费时间(其中,会长、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的会费应于8月31日前缴纳)。
缴纳会员,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均可。款到账后,商会将出具国家统一印制的《湖北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
开户名称:湖北省重庆商会
银行账号:626563257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青山支行
行号:213102
附: 会费标准
1、 会长:150000元;
2、 执行会长:100000元;
3、 常务副会长:60000元;
4、 副会长:30000元;
5、 理事;5000元;
6、 监事、会员:1000元;
7、 个人会员: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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